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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党支部工作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北航研字[2011]7号)

2021-04-26

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研究生党支部活力,提高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研究,决定设立研究生党支部工作创新基金。

现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党支部工作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基层党组织建设,激发研究生党支部活力,提高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经研究,决定设立研究生党支部工作创新基金。

基金设立旨在为党支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的各类活动提供经费支持,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创新和丰富党支部工作的形式与内涵,促进领军领导人才和国家优秀建设者的培养。

 

二、基金管理

基金采用项目申报制,全校各类研究生党支部均可申报,鼓励跨年级跨学院联合申报。基金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下简称研工部)负责审批立项,学院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具体管理和指导。

三、申报要求

基金主要支持能切实提高党员理论修养、党性意识,促进党支部建设,有特色、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活动项目。申报项目应突出创新性,体现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结合研究生党员的特点与实际需求,充分体现为研究生党员成长成才服务的宗旨。可单个党支部申报,也可多个党支部联合申报。

四、项目类别

研究生党支部工作创新基金分为A、B两类

A类:多个研究生党支部联合申报项目(或有重要影响的单个党支部申报项目)

B类:单个研究生党支部申报项目

五、支持额度和经费发放

A类项目:3000元,B类项目:1000元。具体额度由研工部根据项目情况确定。

项目完成后,研工部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和总结报告对项目进行审核,报销活动经费。

六、项目申报

每学期申报两次,申报时间分别为校历第1、2周和校历第9、10周。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后(如联合申报的党支部属不同学院,需盖各自学院党委(党总支)公章),交研工部。

研工部根据《项目申报表》,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的活动,确定资助额度。

七、项目执行

申报党支部按照项目计划,认真开展各项活动,如有变动,需向研工部提交书面报告,申报党支部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及时的宣传报道;党支部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活动开展进行监督;研工部不定期抽查活动开展情况。

八、总结评优

项目完成后15日内,申报党支部需提交一份总结材料,字数不低于1000字,内容包括项目总体介绍,活动开展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可附个人感想和调研报告;每个项目必须提交不少于6张反映活动内容的照片;可提交视频资料。   

研工部根据各项目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和资金使用情况,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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