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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评选先进研究生班和优秀研究生的实施办法(2012年8月修订)

2021-04-26

一、总 则

1、目的:为了加强班集体建设,增进班级间的交流,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在每年11月份,结合学年评定,开展评选先进研究生班和优秀研究生的活动。

2、范围:在校研究生班均可参加先进研究生班评选;在校二年级学历硕士研究生和在校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优秀研究生评选。

3、名额:每年评选20个先进研究生班;优秀研究生数按评选范围内研究生数的10%评选,名额分配到各院(系)。

 

二、评选条件

1、先进研究生班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开展丰富多彩的有意义的各类集体活动,出勤率高。

2)已建设成具有团结协作、富有朝气的党支部、团支部和班委会。党员、班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具有浓厚的学习和学术氛围,全班学习成绩优良,同学之间经常开展思想交谈和学术交流。

4)具有良好的班风,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文明宿舍、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工作室科研等项活动中表现良好;同学间团结、友爱、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5)无重大事故发生。

2、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个人修养,有明确的是非观念,为创建和谐校园做出贡献。

3)学习目的正确,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优良或学术成果突出。

4)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集体活动,认真完成党、团、班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先进研究生班的评选办法如下:

1、研究生班按评选条件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工作经验及先进事迹,写成书面材料,经班级讨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各院(系)按分配名额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于每年10月底前报研究生工作部。

3、研究生工作部对推荐班级给予确认后,于11月初召开答辩评审会。

4、先进研究生班的评选采取客观业绩和公开答辩评分相结合的综合排名方式产生。

5、客观业绩排序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一年来班级在北航新闻网等媒体上发表的活动报道、班级状况分析、思想感想等文章篇数;二是一年来班级奖学金获奖率。

6、答辩评委由研究生工作部、各院(系)指导主任组成,按评审条件,根据班级的汇报和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序。

7、参加评选的班级都要通过公开答辩方式介绍各自情况并回答问题,会前和会上可以发放简单宣传资料,本班级同学可以聆听各班级的公开答辩。

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1、以班为单位,班长召集全体班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方才有效。在听取个人总结的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投票产生推荐名单。

2、各院(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名额,对班级推荐名单在征求导师等相关教师的意见后,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各院(系)进行为期5天工作日的公示。经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推选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各院(系)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最终确定优秀研究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1、优秀研究生填表记入本人档案,并发优秀研究生证书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先进研究生班颁发奖状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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