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研究生外语类课程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研究生课程体系中“学术/科技素养课程组”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研究生在读期间都必须选修外语类课程。其中,研究生英语类课程的选修学生数最多,涉及学院面最广。为保证我校研究生英语课程的高质量教学,统一全校研究生英语教学的标准,量大面广的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教学由研究生院负责进行总体管理,并由外国语学院具体负责相关课程的开设以及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章 课程设置
第二条 公共英语课程具体设置如下: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英语课程为《学术英语(硕)》, 博士研究生的公共英语课程为《高级学术英语写作(博)》;两门课程均为 32 学时、2 学分, 研究生必须进行网上选课、一般必须参加课堂学习。
第三条 研究生公共英语的课程目标是培养研究生的“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包括国际学术期刊论文和国际会议论文的写作能力, 以及参加国际会议进行学术演讲的能力等。
第三章 教学安排及成绩评定
第四条 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均为一个学期完成。硕士公共英语课程在秋季、春季两个学期循环开设,规定部分学生在秋季学期选课,部分学生在春季学期选课。博士公共英语课程只在春季开设。
第五条 课程均采用过程性评估方式,学生的出勤、课堂展示、作业、随堂考试等都纳入评估体系。缺课三分之一无法获得成绩,需要重修;抄袭作业者记 0 分。
第六条 研究生在完成公共英语课程学习之前,参加全国或北京市组织的各类英语竞赛并获奖者,其公共英语课程成绩将根据获奖等级获得适当加分。这些竞赛包括:北京市研究生英语演讲比赛;中国大学生 5 分钟科研英语演讲比赛、翻译比赛、写作比赛、阅读比赛、词汇大赛等。
第四章 课程免修
第七条 对于英语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可申请免修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具体免修条件如下。
1.《学术英语(硕)》免修条件
(1) 有资格参加新生入学英语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同学,可以免修免考。参加新生入学英语水平考试资格以研究生院公布的《网上选课须知》相关条款为准;考试结束后,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免修研究生的名单。
(2) 直接免修免考,申请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在英语母语国家联合培养一年及以上,且选修三门及以上课程并考试合格;
b.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国外英语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 1 篇。
2.《高级学术英语写作(博)》免修条件
(1) 直接免修免考,申请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英语学术论文(SCIE 论文或SSCI 论文)1 篇及以上(学生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英语期刊论文 2 篇及以上;
b. 在英语母语国家联合培养一年及以上,且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国外英语期刊发表论文1 篇及以上;
c. 在英语母语国家攻读硕士学位,且有 1 篇及以上英语期刊论文发表。
(2) 免修不免考,申请者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需选《高级学术英语写作(博)》 课程:
a. 有英语学术论文发表,但不满足直接免修免考的要求;
b. 有三年内托福考试 90 分以上,或雅思考试 6.5 分以上的成绩证明。
第五章 免修管理办法
第八条 参加新生入学英语水平考试获得免修资格的硕士研究生,需在秋季学期选课期限内选《学术英语(硕免)》,逾期未选课视为主动放弃免修资格。
第九条 申请直接免修免考的研究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批通过后直接获得《学术英语(硕免)》或《高级学术英语写作(博免)》学分。 逾期未申请视为主动放弃免修资格。
第十条 《学术英语(硕免)》或《高级学术英语写作(博免)》课程成绩记为“EX”(免修免考,Exempted),直接获得 2 学分。
第十一条 申请免修不免考资格的博士研究生,需要正常选课,开课后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由任课教师负责对博士研究生资格审定、作业任务布置及成绩评定。请注意不能选《高级学术英语写作(博免)》课程。
第十二条 没有获得英语免修资格的研究生,不能选择免修课程,否则成绩按 0 分记录。第十三条 研究生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条件进行适当调整,最新的研究生公共英语课程免修条件及选课办法以研究生院网站上“网上选课须知”中的有关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入学的研究生,需修读入学考试语种所对应的外语一外课程(2 学分),同时应修读《英语二外》。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五条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英语课程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19 年 6 月修订)同期废止。本管理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