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学院、系(教研室)、指导教师分级落实完成。
一、校教务处岗位职责
1、汇总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情况,协调有关问题;
2、抽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情况、参与各学院中期教学质量检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检查,审定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并听取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汇报;
3、组织校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中各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组织检查各学院按照《加强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对毕业论文进行“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检测工作;
5、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做好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评选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二、学院岗位职责
1、各学院要成立学院级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教学院长担任,成员为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负责人。该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运行和教学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保证;
2、向各系(教研室)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
3、组织审定全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填写情况,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动员;
4、定期组织检查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特别要做好题目审查、开题、中期和答辩检查;
5、组织检查各系(教研室)按照《加强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对毕业论文进行“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检测工作;
6、对于学生跨学院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由该生指导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开题、中期、答辩等整个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监督过程;
7、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试行)》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8、审定全学院学生成绩,并负责向学生公布;
9、评选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向学校推荐;
10、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三、系(教研室)职责
1、系(教研室)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成员3至5人;
2、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毕设基本教学要求,审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不符要求的则应修正,否则不予采用,审题工作应在毕设正式开始前两周完成,审定选用的毕设题目及指导教师安排填表,并上报学院毕设领导小组;
3、检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填写情况;
4、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审查、开题、中期检查,及时研究和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按照《加强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对毕业论文开展“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检测工作;
6、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
7、负责本专业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试行)》的落实;
8、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9、做好本系(教研室)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工作;
10、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四、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学生理解题目的任务、目的、要求及全部工作内容,指导学生制订工作计划,按要求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发到学生手中;
2、根据题目任务与要求,编写指导教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并指导学生做好开题汇报;
3、对多人承担的题目,必须让学生既参与总体方案论证,又有符合工作量要求的独立完成部分;
4、对学生的总体方案、计算方法、实验方案的选择,理论、实验分析的结论等应作必要的审查,给予认真负责地指导;
5、定期(每周至少一次)全面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及质量,对毕业设计(论文)中重大原则性错误必须及早指出;
6、按照《加强本科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实施办法》,对“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检测结果有异议的毕业论文进行认定;
7、指导学生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向答辩小组提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论文质量及应用价值的评定意见(写出评语、给出成绩);
8、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在答辩前三天送交评阅教师评阅。
五、评阅人职责
1、评阅人应在学生答辩前认真审阅论文,写好评阅意见并给出建议成绩;
2、评阅人一般应参加学生答辩,并针对学生论文进行全面、客观的提问。